诊断标准
1.询问病史。问清患者的年龄,准确的发病时间,发病原因或诱因,斜视发展情况,做过何种治疗,有无家族史。
2.眼外观检查。注意患者眼位偏斜的方向和程度,睑裂是否等大,颜面是否对称,有无代偿性头位。
3.视力 检查及屈光检查 。详细检查患者的远、近视力及矫正视力。对于高度近视和散光者,以及青少年患者,必须扩瞳后进行屈光检查。
4.遮盖试验。用遮盖的方法别检查患者注视33厘米和5米以外的目标时的眼位情况。
遮盖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检查时总有一只眼被遮盖的单眼遮盖法 ,又称交替遮盖法或连续遮盖法;另一种是检查时先遮一只眼,然后去掉遮盖板观察两眼能否同时向前注视一目标及眼球复位速度,这种方法可称为遮与不遮法。遮盖试验可以简单而又确切地对斜视进行定性。
5.检查眼球的运动。观察6个主要运动方向,以确定每条眼肌的功能有无异常。
6.斜视角检查。斜视角分为主斜角(第一斜视角)和副斜角(第二斜视角)。健眼固视时,斜眼偏斜的角度称为主斜角;当斜眼固视时,健眼偏斜的角度称为副斜角。测量主、副斜角可以协助斜视的诊断,临床上常用的测量斜视角的方法有:角膜反光点位置测定法、同视机检查法、三棱镜配合遮眼法。
7.此外,还有斜视计测量斜视角法,马氏杆 加三棱镜检查法、视野计测量法等。
(温馨提示: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向医生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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