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标准
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及临床检查体征可以明确诊断,在有关白内障的流行病学调查中,由于诊断标准不同,研究结果将有很大差异,各研究资料之间难于进行相互比较,因此必须制定出明确的诊断标准和规范的调查方法,目前,我国采用的白内障流行病学调查,主要参照如下3个标准来进行。
1.世界卫生组织(WHO)盲与低视力标准 矫正视力<0.05为盲,≥0.05~<0.3为低视力。
2.WH0与美国国家眼科研究所诊断标准 1982年WHO与美国国家眼科研究所提出,视力<0.7,晶状体混浊,而无其他导致视力下降的眼病作为白内障诊断标准。
3.特定年龄段标准 专为调查某一年龄段的白内障患病情况而制定的标准,如年龄≥50岁,晶状体混浊,而无其他导致视力下降的眼病等,采用这种方法调查的结果仅说明特定年龄段白内障患病状况。
除了以上所述流行病学调查标准以外,在临床上还有其他几种有关白内障的诊断标准,比如Chylack等的晶状体混浊分级记录方法,即LOCS系统(1ens opacity classification system,LOCS),这一系统是将晶状体混浊的部位,范围,颜色,密度同标准照片进行比较,划分不同等级,以确定晶状体混浊的程度,此种诊断标准操作比较复杂,大多用于白内障的实验研究,不适于在流行病学调查中应用。
鉴别诊断
与并发性白内障的鉴别点在于后者是由全身或眼局部病变引起的,且年龄相关性白内障 的发病人群年龄普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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