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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中毒的有关知识

时间 : 2009-12-05 00:29:19 来源:zoujianfangdf.haodf.com

[摘要]

镉中毒的有关知识_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邹建芳大夫个人网站

(1)那些行业会接触到镉?

镉大量用于钢构件的电镀防蚀层、镍镉电池、银镉电池、光电池、钎焊合金、易熔合金及其其他镉合金、镉化合物的制造。银铟镉合金用作原子反应堆的控制棒。镉化合物用于制造颜料、塑料稳定剂、荧光粉等。接触镉的工业有镉的冶炼、喷镀、焊接和浇铸轴承表面,核反应堆的镉棒或覆盖镉的石墨棒作为中子吸收剂,镉蓄电池和其他镉化合物制造等。日本报告"痛痛病"是因长期摄食被硫酸镉污染水源引起的一种慢性镉中毒。我国车间空气中氧化镉允许最高浓度为0.1mg/m3。

(2)镉中毒后会有哪些临床表现?

镉中毒主要是吸入镉烟尘或镉化合物粉尘引起。急性中毒早期表现为咽痛、咳嗽、胸闷、气短、头晕、恶心、全身酸痛、无力、发热等,严重时可出现中毒性肺水肿或化学性肺炎,中毒者高度呼吸困难,咯大量泡沫血色痰,可因急性呼吸衰竭而危及生命。

慢性中毒引起肺纤维化和肾脏病变,早期肾脏损害表现为尿中出现低分子蛋白,还可出现葡萄糖尿、高氨基酸尿和高磷酸尿;晚期患者出现慢性肾功能衰竭。常伴有牙齿颈部黄斑、嗅觉减退或丧失、鼻粘膜溃疡和萎缩,其他尚有食欲减退、恶心、体重减轻和高血压等表现。长期接触镉者见有肺癌发病率增高。严重慢性镉中毒患者的晚期可出现骨骼损害。

尿镉水平可反映机体镉的总负荷。因此尿镉增高表明工人近期接触镉,并不一定出现镉中毒的症状。吸烟和实验方法对结果会有影响,因此尿镉增高只作为参考。

(3)患有镉中毒后如何治疗?

慢性中毒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急性中毒应迅速脱离现场,保持安静及卧床休息。急救原则与内科相同,视病情需要早期给予短程大剂量糖皮质激素。

慢性镉中毒应调离接触镉及其他有害作业。轻度中毒患者可从事其他工作,重度中毒患者应根据病情适当安排休息或全休。

急性镉中毒,轻度中毒患者病情恢复后,一般休息1-2周即可工作。重度中毒患者休息时间可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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