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16421种疾病

扫一扫官方微信
关注更多健康资讯

问专家

提建议

回顶部

您所在的位置: 久久健康网> 疾病百科> 疾病症状> 涎瘘

腮腺导管损伤修复的临床报告

时间 : 2009-11-27 22:08:20 来源:www.kq88.com

[摘要]

腮腺导管损伤修复的临床报告,口腔外科 口腔颌面肿瘤 口腔肿瘤 口腔美容整形 拔牙 口腔手术 唇裂 腭裂 牙龈癌 口腔癌 兔唇 牙科整形 牙科美容

腮腺导管损伤修复的临床报告

作者:郑苍尚 李水根 文章来源:现代口腔医学杂志 

2008-1-413:51:36       【博客】【论坛】【投稿】【打印】【关闭】

  颌面部软组织外伤常伴有腮腺导管损伤,如处理不当可形成面部涎瘘,影响生活和工作,现将作者近几年所见9例颌面外伤伴腮腺导管损伤修复的方法报告如下。  一、资料与方法  1.资料:作者1987年~1997年所诊治的9例颌面部软组织外伤伴腮腺导管损伤患者,均为男性,年龄17~56岁,损伤部位右例5例,左侧4例,致伤原因4例为刀伤,3例为交通意外,1例为煤块碰伤,1例为面部肿物切除时因手术误伤腮腺导管所致,其损伤程度,3例为导管不全断裂,6例导管完全断裂,其中3例有导管缺损,损伤时间长者1年,短者1小时,9例患者7例已形成涎瘘。  2.方法:据患者损伤情况选用局麻或全麻,按导管损伤部位、程度和面部瘘道情况设计面部切口,解剖出腮腺导管,显露导管损伤部位和游离两断端,经口内腮腺导管口插入一探针至导管断裂处,再用探针经导管内引入一尼龙管至口内,缝合固定在颊粘膜,将尼龙管另一端插入损伤导管的近心端,用7-0吻合线于两断端做4~6针端端吻合。导管缺损长无法直接吻合者,可选用腮腺嚼肌筋膜瓣修复缺损导管,根据导管缺损的长度设计瓣的宽度,缺损导管部位的筋膜为瓣的蒂部。据导管的粗细设计瓣的长度,再造导管可略粗于正常导管,沿筋膜瓣下端全层切开腮腺嚼肌筋膜,向蒂部游离,包拢在缺损导管部位的尼龙管上缘与筋膜直接缝合,形成腮腺导管,然后分别经再造导管损伤导管的前端和后端吻合,修整皮肤瘘道,皮下、皮肤全层严密缝合。术后应用抗生素控制感染,阿托品肌肉注射,每日2次,每次0.5mg,共用5天,抑制涎液分泌。术后一周拆除皮肤缝线,2~3周经口内拔除腮腺导管内的尼龙管。  二、随访结果  本组9例腮腺导管损伤的修复均得到随访,随访时间长者10年,短者2个月。所有患者经导管修复后涎瘘均得到完全消除,导管通畅,腮腺分泌功能正常,进食时无酸胀等导管阻塞症状。  三、讨论  腮腺导管损伤分为完全和不完全损伤,其治疗的主要问题是损伤导管的完整修复,消除涎瘘的形成,使涎液重新流入口腔,根据导管损伤程度采用导管吻合术和腮腺嚼肌筋膜缺损导管修补术,减少了其它部位切取组织行导管再造的创伤。  人体筋膜是一种坚韧而有力的结缔组织,腮腺嚼肌筋膜在腮腺前缘较致密,这为我们利用它修补腮腺导管缺损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本文3例患者因导管缺损较长无法直接吻合而采用腮腺嚼肌筋膜行导管缺损再造修补术获得成功,其中1例复查7年,导管通畅。  腮腺导管损伤修复时导管内所置尼龙管的粗细可据腮腺导管的粗细而定,一般多采用输液尼龙管,直径为2mm,长度可根据导管缺损的部位和缺损程度而定,其主要目的是起支架和引流作用。一般术后7天拆除皮肤缝线,面部涎瘘完全消除后观察2周后,再经口内拔除导管内所置的尼龙管。

责任编辑:姚红祥 

上篇文章:一例奇怪根折的思考
下篇文章:
分享到:

更多文章>> 与“腮腺导管损伤修复...”相似的文章

更多>>

涎瘘疾病

1.对较小的腺体瘘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比较大的腺体瘘或导管瘘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A”,“B”。 详细

专家咨询

王强

主任医师 副教授

擅长:胸外科 [详情]

向TA提问

倪幼方

主任医师 副教授

擅长:各种心血管 [详情]

向TA提问

程云阁

主任医师 副教授

擅长:胸腔镜 [详情]

向TA提问

常见用药

补中益气丸

[功能主治]色欲伤,腹股沟直疝,腹股....详情

元胡止痛片

[功能主治]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详情

小儿泻止散

[功能主治]小儿湿热内蕴,非感染性轻...详情

推荐医院

暨南大学医学院附属黄埔区中医院

暨南大学医学院附属黄埔区中医院

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定点

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路3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附属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附属医院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定点

北京市海淀区昌运宫15号

哈尔滨第一医院

哈尔滨第一医院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定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51号

猜你喜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Copyright© 2000-2015 www.993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05611号-7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