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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教育局

时间 : 2009-11-26 03:49:01 来源:www.ga.e21.cn

[摘要]


血吸虫病防治

什么是血吸虫病?血吸虫病(Schisosomiasis)是由血吸虫的成虫寄生于人体所引起的地方性疾病,是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最重要的寄生虫病。主要流行于亚、非、拉美的73个国家,患病人数约2亿左右。人类血吸虫分为日本血吸虫(S・japonicum)、埃及血吸虫(S・haematobium)、曼氏血吸虫(S・mansoni)与间插血吸虫(S・intetcalatum)四种。日本血吸虫病分布于中国、日本、菲律宾、印尼、泰国等亚洲地区和国家;曼氏血吸虫病分布于亚洲、中东、印度等地区;间插血吸虫分布于中非西部、扎伊尔、喀麦隆等国家。我国流行的只是日本血吸虫(简称血吸虫病)。

政策法规中国流行血吸虫病的历史及地理分布病原临床表现诊断标准治疗原则监测预防措施

一、政策法规《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于2006年3月22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共七章五十四条,主要包括了血吸虫病的预防、疫情控制、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后。为了便于理解《条例》有关精神,中国政府网记者对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进行了访谈。现摘录部份访谈内容。《血吸虫病防治条例》问答过去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一直把杀灭钉螺作为主要措施,现在提出重点加强对人、畜粪便的管理,《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在这方面作了哪些规定?杀灭钉螺仍然是血吸虫病防治的重要措施之一。《条例》规定,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药物杀灭钉螺工作规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药物杀灭钉螺工作。同时,通过总结几十年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经验和教训,我们认识到,未经无害化处理的血吸虫病病人、病畜的粪便直接进入水体是导致血吸虫病传播的关键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现在有条件和能力,把加强对人、畜粪便的管理作为控制血吸虫病传播的主要措施之一。

为此,《条例》主要规定了有关加强人、畜粪便管理的制度。一是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加强对人的粪便的管理。规定:(1)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农业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沼气池建设项目时,应当按照无害化要求和血吸虫病防治技术规范,保证厕所或者沼气池具备杀灭粪便中血吸虫卵的功能。(2)血吸虫病防治地区的公共厕所应当具备杀灭粪便中血吸虫卵的功能(3)针对血吸虫病防治地区渔民和水上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其粪便随意在江河、湖泊中排放容易造成血吸虫病传播的问题,规定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渔船集中停靠地设点发放抗血吸虫基本预防药物;按照无害化要求和血吸虫病防治技术规范修建公共厕所;推行在渔船和水上运输工具上安装和使用粪便收集容器,并采取措施,对所收集的粪便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二是推行对家畜舍饲圈养,加强对家畜粪便的管理。规定:(1)在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引导、扶持养殖结构的调整,推行对牛、羊、猪等家畜的舍饲圈养,加强对圈养家畜粪便的无害化处理。(2)禁止在有钉螺地带放养牛、羊、猪等家畜。(3)禁止在血吸虫病防治地区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

有钉螺地带往往是血吸虫病传播的危险地带,《条例》对加强有钉螺地带的管理作出了哪些规定?

钉螺是血吸虫的中间宿主,有钉螺地带是最容易感染血吸虫病的区域,应当对有钉螺地带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因此,《条例》主要作了两方面规定:

一是划定有钉螺地带并予以公告。规定: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业或者兽医、水利、林业主管部门,根据血吸虫病监测等流行病学资料,划定、变更有钉螺地带,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告有钉螺地带;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有钉螺地带设立警示标志,并负责保护。

二是加强对在有钉螺地带生产、建设活动的管理。规定:禁止在有钉螺地带放养牛、羊、猪等家畜,禁止引种在有钉螺地带培育的芦苇等植物和农作物种子、种苗等繁殖材料。建设单位在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提请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并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设专人负责工地上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工程竣工后,应当告知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其对该地区的血吸虫病进行监测。二、我国流行血吸虫病的历史及地理分布我国流行血吸虫病的历史很长,长沙马王堆出土的西汉女尸和湖北江陵出土的西汉男尸内均检出了大量血吸虫卵,这是至今世界上日本血吸虫在人体寄生最早的证据。中国的血吸虫病分布在长江中下游一带及其流域以南的湖南、湖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四川、云南、广东、广西、福建和上海,共12个省、市、自治区的部分地区。

解放初期统计,全国约一千万余患者,一亿人口受到感染威协,有螺面积近128亿平方米,13个省、市、自治区有本病分布。严重流行区,患病者相继死亡,人烟稀少,十室九空,田园荒芜,造成了“千村霹雳人遗矢万户萧疏鬼唱歌”的悲惨景象。解放后对血吸虫病进行了大规模的群众性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至70年代未期,患病人数已降至250万,晚期病人已很少见到。灭螺面积达90多亿平方米,占有螺面积80%以上,防治科研有不少创新。广大血吸虫病流行区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但要达到彻底消灭血吸虫病的目的,还需要作长期艰苦的努力。三、病原病原:日本血吸虫寄生于人和哺乳动物的肠系膜静脉血管中,雌雄异体,发育分成虫、虫卵、毛蚴、母胞蚴、子胞蚴、尾蚴及童虫7个阶段。虫卵随血流进入肝脏,或随粪便排出。虫卵在水中数小时孵化成毛蚴。毛蚴在水中钻入钉螺体内,发育成母胞蚴、子胞蚴,直至尾蚴。尾蚴从螺体逸入水中,遇到人和哺乳动物,即钻入皮肤变为童虫,以后进入静脉或淋巴管,移行至肠系膜静脉中,直至发育为成虫,再产卵。血吸虫尾蚴侵入人体至发育为成虫约35天。血吸虫病原体发育过程和血吸虫病的传播过程四、临床表现本病的潜伏期一般在1个月左右。按其病程和主要临床表现可分为急性期、慢性期和晚期三期。(1)急性血吸虫病:大多见于初次大量感染者,以夏秋季为多,起病较急,以发热等全身症状为主。①发热:患者均有发热,在38℃~40℃之间,热型以间歇热、弛张热为多见,其次为不规则热。热度下午或晚上较高,可达40℃,伴畏寒,清晨汗出热退,发热可持续数日至3~4个月不等。重者常有神志淡漠,听力减退,甚至谵妄、昏迷。较久者常有消瘦、贫血及营养不良性水肿等。

②过敏反应:以荨麻疹为常见,多见于发热期,广泛分布或仅局限于四肢,时发时愈,持续数日或2周。可伴有血管神经性水肿、淋巴结肿大与压痛等。血中嗜酸性粒细胞显著增多。③腹部症状:半数以上患者有腹痛、腹泻,多见于中等度热及高热者。腹泻每日2~5次,粪便稀薄,可带血和粘液,部分患者可仅有便秘。腹痛和压痛可局限,也可广泛。重度感染者由于虫卵在结肠浆膜层和肠系膜内大量沉积,可引起腹膜刺激征、腹部饱满有柔韧感和压痛,类似结核性腹膜炎。④肝脾肿大:肝肿大,压痛,以左叶明显。半数以上有轻度脾肿大。

(2)慢性血吸虫病:流行区居民自幼与河水接触,小量反复感染,大多数表现为慢性血吸虫病。但也有部分急性患者,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彻底迁延而成慢性血吸虫病。无症状者仅在普查时发现,有症状者以腹痛、腹泻、消瘦、贫血、乏力、劳动力减退等为常见。大便每日多次,带血性粘液,伴里急后重,类似慢性菌痢。肝肿大以左叶较明显,肝表面光滑,质稍硬。脾也逐渐增大,一般肋下2~3cm。

(3)晚期血吸虫病:临床上主要按其体征等将晚期血吸虫病分为巨脾型、腹水型、结肠增殖型、侏儒型,同一患者可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类型。①巨脾型:患者常主诉左上腹有逐渐增大的块物,伴重坠感,95%以上患者肝脾均肿大,但以脾肿大尤为显著,可达脐或脐下,并越过中线,甚者可达盆腔。脾质坚硬,表面光滑,内缘有明显切迹。本型患者肝功能可处在代偿期,一般情况尚佳,食欲良好,多数患者尚保存部分劳动力。

②腹水型:患者诉腹胀,腹部膨隆似青蛙腹,四肢细小。腹水可反复消长或逐渐加剧,病程长者可达10~20年,某些患者的腹水较明显或伴有下肢水肿。③结肠增殖型:患者除晚期血吸虫病表现外,肠道症状较突出,如原因不明的腹痛、腹泻、便秘、大便变细或不成形及不全性肠梗阻与左下腹痞块等。④侏儒型:儿童期反复感染血吸虫后,可严重影响生长发育,除血吸虫病表现外,患者身材呈比例性矮小,面容苍老,发育障碍,性器官不发育,第二性征缺如,但智力无减退。此外,血吸虫病引起的异位损害以肺和脑多见,肺血吸虫病多见于急性血吸虫病,病情轻者仅有咳嗽,病情重者可有气急、哮喘、胸闷及咳血痰等。脑血吸虫病多见于病程早期,以青壮年为多见,急性型似急性脑膜炎,慢性型表现为局限性癫痫或瘫痪。

血吸虫病病人五、诊断标准1、慢性血吸虫病:(1)有疫水接触史;(2)可有腹痛、腹泻、脓血便、多数有以左叶为主的肝肿大,少数伴脾肿大;(3)粪检查出虫卵或毛蚴。无治疗史者直肠活检发现虫卵;有治疗史者发现活卵或近期变性虫卵;(4)无治疗史或治疗时间在3年以上病人,环卵沉淀试验环沉率≥3%及(或)间接血凝试验滴度≥1:10,酶标记反应阳性。具备(1)、(2)为疑似病例;具备(3)为确诊病例;具备(1)、(2)、(4)可作临床诊断。

2、急性血吸虫病:(1)发病前2周至3个月内有疫水接触史;(2)发热、肝脏肿大、周围血嗜酸性细胞增多,伴有肝区压痛、脾肿大、咳嗽、腹胀及腹泻;(3)粪检查出虫卵或毛蚴;(4)环卵、血凝、酶标记等血清学反应阳性者,标准参见慢性血吸虫病诊断标准(4)。具备(1)、(2)为疑似病例;具备(1)、(2)、(3)为确诊病例;具备(1)、(2)、(4)可作临床诊断。

3、晚期血吸虫病:(1)反复接触疫水或有明确的血吸虫病史;(2)有门脉高压症状、体征或有侏儒或结肠肉芽肿表现;(3)粪检查到虫卵或毛蚴,直肠活检查到虫卵(无治疗史者)或活卵、近期变性虫卵(有治疗史者);(4)血清学诊断阳性,参见慢性血吸虫病诊断标准(4)。具备(1)、(2)为疑似病例;具备(1)、(2)、(3)为确诊病例;具备(1)、(2)、(4)可作临床诊断。六、治疗原则(1)慢性血吸虫病:吡喹酮40mg/kg顿服或1日2次分服。(2)急性血吸虫病:吡喹酮120mg/kg(儿童140mg/kg)6天疗法,病情较重者可先用支持和对症疗法改善机体状况后再作病原治疗。(3)晚期血吸虫病:主要是根治病原改善症状,控制和预防并发症。除并发上消化道出血、高度腹水和肝昏迷,一般可以吡喹酮总量60mg/kg于l至2日内分3~6次口服。并发症治疗可采用中、西医,内、外科结合的综合疗法。七、监测血吸虫病的监测专指阻断传播后的监测巩固工作。1、螺情监测对历史螺区及周边地区定期进行钉螺调查。对可能输入钉螺的各种渠道进行监测,防治钉螺的传入;2、传染源的监测包括当地历史遗留病人、病畜、新感染和外来传染源的监测。八、预防措施

在流行区每年普查普治病人、病牛,做到不漏诊。一般慢性患者可采用单剂吡喹酮疗法,可使人群感染率显著下降。病牛可用硝硫氢胺(2%混悬液)一次静脉注射法,水牛的剂量为1.5mg/kg,黄牛为2mg/kg,治愈率达98%以上。(1)管理传染源:在流行区每年普查普治病人、病牛,做到不漏诊。一般慢性患者可采用单剂吡喹酮疗法,可使人群感染率显著下降。病牛可用硝硫氢胺(2%混悬液)一次静脉注射法,水牛的剂量为1.5mg/kg,黄牛为2mg/kg,治愈率达98%以上。(2)切断传播途径①灭螺是预防本病的关键。应摸清螺情,因地制宜,采用物理灭螺或药物灭螺法,坚持反复进行。可结合兴修水利和改造钉螺孳生环境,因地制宜,选择垦种、养殖、水淹、土埋及火烧等办法。常用的灭螺药物有五氯酚钠和氯硝柳胺。五氯酚钠对成螺、幼螺、螺卵均具有较好杀灭作用,但对农作物、鱼类和人也有一定毒性;氯硝柳胺仅对鱼有毒性,其杀螺效率高,持效长,作用缓慢,与五氯酚钠合用可提高药效。

②加强粪便管理与水源管理,防止人畜粪便污染水源。粪便需经无害化处理后方可使用。处理方法可因地制宜,如推广三格式粪池,或沼气粪池。在流行区,提倡饮用自来水、井水或将河水储存3天,必要时每担水加漂白粉1g,或漂白粉精1片,15分钟后即可安全使用。(3)保护易感人群:尽量避免接触疫水,尤其应严禁儿童在疫水中游泳、洗澡、嬉水、捕捉鱼虾等。因工作需要必须与疫水接触时,应加强个人防护,如用1%氯硝柳胺碱性溶液浸渍衣裤,对尾蚴的侵入有预防作用。以脂肪酸为基质,加碱皂化后,掺入2%氯硝柳胺和松节油制成防护剂,有杀死尾蚴作用。血吸虫疫苗已在家畜中使用,近年来开展的血吸虫疫苗研制工作有可能制备出适合于人类的有效疫苗。

二OO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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